1、户籍办理:
(1)海安籍生源凭“户口迁移证”到原户籍所在镇派出所办理户口。
(2)在本县工作的外籍生源,其工作单位有集体户口的,凭“户口迁移证”和与单位签定的“就业协议书”在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;单位没有集体户口的,凭“户口迁移证”和与单位签定的“就业协议书”到县人才中心办理户口。
2、毕业生报到:
(1)如果就业协议书已签定,请到签约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。如果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定,暂不办理报到手续。
3、档案:
(1)档案调出:如果要把档案转出去,那么需到您欲寄存档案的所在地人才中心申请“调档函”,同时带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(可委托他人代办),但需“调档函”和身份证原件。(如:您的档案在海安县人才中心,而您工作所在地在南京,现欲调档案至南京,那么需到南京人才中心申请“调档函”,然后前来办理
。)
(2)档案调进:如果您的档案在外地,要把档案调回来,那么您需带本人身份证到海安县人才中心申请“调档函”,然后凭“调档函”原件前往您的档案所在地人才中心办理调档手续(可委托他人)。